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是基层治理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,其内部控制的健全性与有效性,直接关系公共资金安全、财政政策执行质效和基层权力规范运行。当前,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已成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的核心内容,审计机关坚持“以审促建、以审促改”,助力被审计单位构建规范完善、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,夯实基层治理管理基础。
一、审计目标
内部控制审计的核心目标,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开展系统性的诊断,识别其制度漏洞、执行偏差及管理薄弱环节,推动其堵塞管理漏洞、规范权力运行流程、防范廉政风险,全面提升内部治理能力。
从审计机关履职角度看,开展内部控制审计,有利于推动审计工作从“问题查处”向“治理提升”转型,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、实操性和长效性,实现审计成果价值最大化,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职能作用。
二、审计方法
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审计,需严格遵循全面性、重要性、制衡性、适应性四项基本原则,构建系统化、穿透式、闭环式的审计方法体系,确保审计精准高效。
立足全面性,坚持制度审查与流程梳理相结合。全面覆盖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全链条,重点审查预算管理、收支管理、资产管理、合同管理、政府采购等核心领域内控制度建立情况,评价制度体系是否完整覆盖决策、执行、监督全过程,是否做到有章可循、有规可依。同步梳理预算编制、资金拨付、资产处置、项目实施等重点业务流程,核查流程设计是否科学、操作程序是否规范、关键环节是否存在管控盲区,实现审计监督无死角、全覆盖。
立足重要性原则,坚持风险评估与重点核查相结合。聚焦被审计单位重要经济活动、重大资金资产、重点项目建设等高风险领域,开展系统性风险评估,精准锁定审计重点。严格落实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要求,对大额资金使用、重大资产处置、重要项目实施等关键事项开展重点核查;综合运用凭证审阅、资产盘点、实地核查、数据比对等方式,验证其经济业务真实性、财务数据准确性,确保重大风险隐患、突出问题查深查透、查实查准。
立足制衡性原则,坚持岗位设置与权责运行审查相结合。聚焦内部控制权力制约核心要求,重点审查单位内控组织架构运行、不相容岗位分离、授权审批体系建立及执行情况。核查经济活动决策、执行、监督环节是否权责清晰、分工明确、相互分离、分别行权;审查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及履职独立性,评价内部监督实效。通过座谈问询、资料核查、流程复盘等方式,验证单位是否形成权责匹配、相互制约、全程监督的内控运行机制。
立足适应性原则,坚持动态评估与整改跟踪相结合。聚焦内控体系长效运行,重点审查内控制度是否随国家政策、财政法规、单位职能变化及时修订完善,杜绝制度滞后、脱节失效等问题。核查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,推动内部监督常态化、规范化。强化动态评估与整改闭环衔接,督促单位健全“控制—监督—整改—提升”内生机制,实现内部控制持续优化、长效运行。
三、结语
开展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审计,审计机关应坚守四项原则相统一,以专业审计精准揭示风险隐患,以刚性督促推动整改落实,推动审计工作从“查病治病”向“防病健体”深化、从“规范运行”向“提质增效”升级,切实发挥审计“治已病、防未病” 的建设性作用。(杨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