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于规范经济秩序、保障政策落实具有关键作用。两者虽然职责不同,但目标一致,通过贯通协同,双方可以共享数据资源和信息成果,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和准确性。当前,基层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虽然已经探索开展合作,但因信息共享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等方面仍然不健全,二者的深度贯通协同受到限制,效果并不理想,制约了监督效能的提升。为此,笔者建议:?
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。搭建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。由政府牵头,整合审计和统计部门的数据资源,建立一个涵盖经济、社会、民生等多领域的综合信息共享平台。通过该平台,实现数据的实时共享和动态更新,打破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。统一数据标准和统计口径。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、存储、传输和处理标准,规范统计指标体系,确保审计和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。同时,建立数据质量审核机制,对共享数据进行严格把关,提高数据质量。?
二是完善协同工作机制。加强工作规划协同,审计和统计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,应加强沟通协调,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共同确定联合监督项目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,明确职责分工,合理安排时间节点,确保工作有序推进。针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,审计和统计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监督,充分发挥各自优势,审计部门负责对具体单位和项目进行审查,统计部门则对宏观数据进行分析,共同揭示问题根源,提出解决方案。
三是加强专业人才交流与培养。建立审计和统计部门之间的人才交流机制,定期选派业务骨干进行交流学习。通过岗位轮换、联合培训等方式,让审计人员了解统计工作的流程和方法,让统计人员掌握审计的技巧和经验,实现人才的优势互补。定期组织审计和统计人员参加联合培训,邀请行业专家、学者授课,讲解经济形势、数据分析技术、监督方法等方面的知识。同时,结合实际案例开展研讨交流,提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协同工作能力。
四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。积极运用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,创新审计和统计监督方式方法。开发智能监督系统,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、分析和预警,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。同时,探索建立跨部门、跨领域的联合监督模式,不断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。(任建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