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展审计工作,要坚持实践论与认识论相统一,做到以实践深化认识、以认识指导实践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,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。”实践论强调,认识来源于实践,又反作用于实践;认识的过程是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,再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过程。审计工作具有鲜明的实践性特征,其根本任务是通过监督检查经济活动,发现问题、揭示风险、提出建议,最终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。在当前经济形势复杂、风险隐患交织的背景下,审计工作更须坚持实践与认识的辩证统一,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科学性、预见性和有效性。
开展审计工作,要以实践为基础,做到立足实际、求真务实。实践是理论之源。审计的本质是实践性活动,其有效性建立在深入实际、掌握实情的基础之上。审计人员应当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,通过系统、细致的调查核实,全面掌握审计对象的情况,避免主观臆断和脱离实际的判断。在审计过程中,要注重程序的规范性、证据的充分性和方法的适用性,确保审计结论建立在扎实的实践基础之上。唯有如此,审计工作才能真实反映经济社会运行状况,切实发挥监督作用。
开展审计工作,要以认识为引领,做到科学分析、把握规律。审计不是简单的数据核对和程序检查,更是一个从现象到本质、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深化过程。审计人员要在掌握大量实践材料的基础上,不能“只见树木,不见树林。”要运用系统思维、辩证思维、法治思维等方法,对审计对象进行由表及里、由浅入深的分析,揭示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缺陷和管理漏洞。例如,在发现某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时,不能止步于指出问题,而应进一步分析是由于制度不健全、执行不到位,还是由于监督缺失、责任不明,从而提出治本之策。只有不断提升审计的认识层次,才能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建设性,真正发挥审计“治已病、防未病”的作用。
开展审计工作,要坚持实践论与认识论相统一,做到在实践中检验认识、在认识中提升实践。审计是一个循环往复、不断深化的过程,每一次审计实践都是对已有认识的检验,也是新认识的起点。审计人员要善于总结审计经验,将个别案例中形成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性、模式性的认识,“举一隅以三隅反”,用于指导后续审计实践。同时,不断更新审计理念、创新审计方法,使审计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、把握规律性、富于创造性。
“知行合一,止于至善”。审计工作要坚持实践与认识相互促进、循环提升,既要重视审计现场的实践操作,也要加强审计成果的分析提炼;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实际问题,也要着眼长远推动制度完善。只有在“实践、认识、再实践、再认识”中不断深化审计工作,才能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,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。(赵国昊)